日前,國家民委印發了《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創建命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遵循聚焦主線、嚴格標準、正面引導、注重實效、面向基層、突出示范的原則,進一步規范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創建命名管理等工作,推動民族團結進步示范激發活力、鞏固提升、能進能出,更好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一、突出“鑄牢”主線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體學習時強調,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推進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高質量發展,是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務。近年來,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內涵不斷深化、廣度不斷拓展、亮點不斷涌現,在全國范圍內培育選樹了一批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成為示范引領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表率和標桿。新出臺的《辦法》緊緊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緊密結合當前創建工作的形勢任務,充分借鑒和吸收了基層工作經驗,在2020年《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命名辦法》和2021年《關于建立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退出機制的通知》的基礎上,保留了切實管用的部分條款,又進行大幅修訂完善,增加了創建、管理和監督等章節及條款?!掇k法》共32條,包括總則、創建、申報、評審與命名、管理與監督、附則等6個章節。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新時代黨的民族工作的主線,也是民族地區各項工作的主線”貫穿始終,明確了示范區示范單位創建命名管理工作原則、測評指標制定基本要求和創建示范區示范單位的基本條件、應采取的工作措施等,強調創建地區和單位應對照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測評指標的相應類別和各項指標內容開展工作,進一步明晰了新時代創建工作“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根本方向”的定位和要求,以更好指導基層打牢創建工作基礎。
二、堅持閉環管理
創建工作實踐表明,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要牢固樹立重在平時、抓在日常的工作理念,在工作常態化、長效化上下功夫。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示范單位不僅要在爭創階段全力以赴,更要在鞏固提升上持之以恒,始終走在前、作表率?!掇k法》從過去僅對示范區示范單位命名工作作出規定,拓展到對示范區示范單位創建、命名、管理、監督等關鍵環節優化提升,通過流程重塑再造,實現工作閉環,構建了全員、全覆蓋、全領域、全過程、全方位的工作機制。各級示范區示范單位以及正在爭創的地區和單位,只有持續在突出主線、落實主線上著力聚力,從“做得好”向“好上加好”前進,才能推動創建工作不斷改革創新、提質增效。
三、堅持從嚴把關
堅持問題導向,著眼解決部分示范區示范單位存在重形式、重“牌子”、輕實效、輕鞏固的問題,杜絕個別地方出現“牌子到手、創建到頭”等現象,確保民族團結進步示范測評指標落實落細?!掇k法》通過設置科學嚴格的評審程序,強化示范培育、評審命名、監督管理全過程指導,著力從根本上扭轉重數量輕質量的狀況,進一步提升示范區示范單位的含金量、公信度。各級民族工作部門應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加強工作指導,嚴把質量關,推薦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廣泛認可的示范典型。各個爭創地區和單位應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務求實效地開展創建工作,避免走入重“痕跡”、輕“效果”等形式主義誤區。
四、堅持獎懲并重
進一步強化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測評指標體系的“指揮棒”作用,樹立鮮明導向,既擇優對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的先進地區和單位予以命名,充分肯定經驗成績,又對失去示范性的已命名地區單位“亮紅牌”,撤銷其命名?!掇k法》中明確規定了撤銷命名的8種情形,包括“偏離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工作出現嚴重偏差的”,“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滑坡嚴重,失去示范引領作用的”,“創建工作中發生形式主義、弄虛作假、瞞報漏報重要事項等問題的”等,都要予以摘牌。通過強化正向激勵,嚴格退出機制,推動示范區示范單位由“量的積累”向“質的躍升”轉變,實現創建工作持續走深走實。